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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境内早在秦以前就已有明确的行政设置。两汉置渤海郡、河间国及章武郡,同属冀州。北魏增置浮阳郡(治今沧县旧州镇),并置瀛洲于赵都军城(在今河间市),辖河间、高阳、章武、浮阳四郡,渤海郡仍属冀州。北魏熙平二年(517年),设沧州于饶安(在今盐山),辖浮阳、乐陵、安德三郡。北周置长芦县(今沧州市区)。北宋以瀛州为河间府。金代置河北东路于河间,辖沧、景(今东光)、寿(今献县)、清(今青县)等州。元代改河间路,明清为河间府。清雍正七年(1729年),沧州改为直隶州,辖盐山、庆云、南皮等县。雍正九年降为散州,属天津府。民国2年(1913年),沧州改称沧县,属直隶省渤海道。民国17年(1928年)属河北省。民国36年(1947年)6月,设立沧市。1949年8月设沧县专区,沧市改称沧镇,为县级镇。1953年,沧镇改为县辖镇。1958年6月和12月,沧县专区先后并入天津专区、天津市。1961年6月1日,恢复沧州专区及沧州市。1983年11月沧州市升为省辖市,辖运河、新华、郊区3区和沧县。1986年3月辖青县。1993年7月,沧州地、市合并,成立新的沧州市,辖运河、新华、郊区3个区,沧县、青县、献县、肃宁、南皮、盐山、东光、吴桥、孟村、海兴10个县,泊头、黄骅、任丘、河间4个县级市。1997年11月,撤销郊区,形成现今的行政区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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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-自然地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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